1、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安部门要求在酒店业、旅馆业场所住宿的人员,应当主动出示身份证件办理入住实名登记。
2、凡是入住酒店的旅客和来访客人,在开房取钥匙前,必须以有效证件一人一证的方式实名登记。
3、属于个人有效证件的包括 :可以用来登记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驾驶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警官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的通行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出入境通行证等。
4、酒店住宿人员因特殊原因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 前台工作人员应通知保安带领客人到酒店辖区派出所进行身份证查询并开具证明。
5、坚决杜绝“一人登记多人住宿”、“本人登记他人住宿”、“不登记住宿”等问题发生。
6、拒绝住宿登记的旅客及来访人员,酒店应当合理地拒绝其入住或进入。
7、酒店不得超越范围接待。
8、如上传系统故障或网络不稳定导致信息无法上传至公安部门,必须第一时间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